我很喜欢唱歌,而且不走调儿,以为自己是唱歌的天才。
旁人也是如此说——主要是我妈说——我更加自信爆棚,每到需要登台献艺的时刻,我总是冲锋在前。
有一年初中元旦联欢会,我就踊跃报名唱歌了。那一天,班主任在班里统计,同学们都把我往前推。我也窃喜同学们都愿意听我唱歌,就跟老师报名要唱《不再犹豫》。老师听了还说:“那就别犹豫了,快说你要唱个什么歌儿吧?”我只好再强调一遍:“《不再犹豫》是这首歌的名字。”
后来到了演出那天,在等了不知道多少个节目后,终于轮到我上台了。我在台上清唱了这首粤语歌,台下其它班的同学们都鸦雀无声,只有我们班的同学们给我使劲儿鼓掌。毕竟,这好歹属于班集体的一份荣誉。
不知道又经过了几个节目,我身上那股紧张劲儿还没有下去。有一个初三男生带着一把吉他上台了,当我正在疑惑时,主持人宣布这位同学要唱的歌曲也是《不再犹豫》。
当我睁大眼睛听完这首《不再犹豫》后,尴尬地差点把手搓出血来。
人家这才叫唱歌,虽然不似原唱,但也有八分神似。回头再看我的清唱,真的是难听死了,我的同学们竟然还给我拼命鼓掌,真把我羞得不要不要的。
高中军训完以后,就开始正常上课了。我去学了一个月的声乐,那个声乐课是免费的,每天最后一节自由活动课,跟音乐老师去综合楼学。没有门槛,只要来报名就可以学。每次去只有五六个学生,老师用一架钢琴教我们练习发声。老师还教过我们识五线谱,但我全忘光了。只记得张大嘴巴唱“哦哦哦,啊啊啊”了。当时学那些有什么用,完全搞不清,学了一阵儿觉得太无聊就不去了。
我一个同班同学叫王建昌,说的也巧,他们同村还有我另一个同学叫刘建昌。那会儿起名字带建字的太多了。刘建昌是我们初中同学,他有癫痫病,我亲眼见他发作过一次,非常恐怖。那一次是有人气他了,他中午睡过午觉回到教室里,独自一人在教室后面生闷气。我们只顾着聊天,突然听到一声巨响,我还以为有炮弹打了过来。回头一看是刘建昌口吐白沫,直挺挺躺在课桌底下。我们赶紧跑过去,谁也不敢扶,只见他浑身不住地抖动,就跟触电了一样。
扯远了,回到王建昌这里来。王建昌没有羊角疯,就是有点卷毛,脸挺糙,个子不高,走路喜欢哈着腰,吃穿不讲究,还喜欢猥琐地嘿嘿笑。其实我头发也有点卷,但卷得不如他厉害。他如果把脸涂黑,可以冒充黑人。
这个王建昌买了一把蓝色的新吉他,每天在宿舍里练,把我也看得心痒难耐。终于公休的时候,我回家把那旧吉他拿到学校来了。
这把吉他是我堂哥送给我的,他也不是吉他原来的主人。堂哥是在城里酒吧打暑假工,老板没有钱发工资,只把这把吉他抵给了他。我哥也不会弹,就送给了我拿着玩。
这把吉他不知道经了多少人的手,在前三品的地方有些指甲剋出来的痕迹。后来我才知道,那是常用的Am、Em位置。这把吉他上的是尼龙弦,我弹了好一阵子,直到弹崩了,才不得不去县城花十块钱买了一套钢弦换上。
这把琴因为保养不当,琴颈已经弯了,弦距高,很难按。因为难按,我练习时就得使劲按,每天一有时间,就拿起琴来按。甚至在上课的时候,摸不到琴,只好用圆珠笔把琴弦一根根画在眼镜盒上,练习指法。
学琴第一个指法是Em,这是最好按的一个和弦,也是最常用的一个,每次按到Em都松一口气。
我学的第一首歌,是王建昌教我的,是罗大佑的《童年》。这首歌我会唱,所以只要学会和弦,同时学会扫弦的节奏型就可以弹唱出来了。后来,我用这种野路子学琴笨方法教会了好几个人。
学琴的过程很愉快,每天都期待着天亮,期待着中午休息,期待着课间活动,甚至下了晚自习也要扒拉一会儿。相对于这些快乐,手指尖上的疼基本不会造成影响。其实在这期间,左手手指经历了从生疼到长出厚茧,然后茧脱落,又疼,最后生了一层像铠甲一样的厚茧。
很快,可能不到两个礼拜,我已经能弹唱《童年》这首歌了。因为这道歌重复好几遍这几个和弦,相对好弹。最难按的不过是Bm和弦,这个要比F和弦好按很多,稍加练习就能按到。
建昌我俩学吉他期间,舍友们也想跟着学,但很多人没有那么大的兴趣,只是随手拿着扒拉一会儿,学着电视上的明星们那样摆摆造型。等我想教给他们指法时,他们只抱怨说太难了,能不能教我弹个《生日快乐》之类的简单的。
其实,我也不会弹《生日快乐》。
学了好一阵子吉他,每天除了上课睡觉,就是回宿舍弹吉他。
那会儿,我们楼上有一个高二学长,微胖,小眼睛,像汪峰一样的长头发,脸很黑,特爱抽烟。他很会弹吉他,我们常常凑钱买烟给他,请他给我们指点指点。但他总是对我们一脸不屑,甚至看到我那把破吉他会生出一脸的厌恶。但我顾不上这些,还是赖着跟他学。
他对我们指法进行了一些纠正,让我们少走了不少弯路。偶尔他高兴起来,也会炫技。他会弹奏完整的《致爱丽斯》,我们常常听得入神,以至于最后忘记了给他鼓掌。
有一天是个周六,我们班的女生听说我会弹吉他了。班里那一帮好热闹的女生,非拉着我去他们宿舍现演一下。那会儿我正自信心爆棚,毫不犹豫就去了。这是我第一次来女生宿舍,窗外都是大杨树,把屋里影的黑黢黢地。上下铺的扶手上挂着好些个衣架,但是上面没有挂衣服,估计是刚刚收拾了。他们把我簇拥着请到一个靠窗的下铺,给我倒了一杯水放在窗台上。我刚谦虚地坐下,附近几个宿舍的女生听说有人弹吉他都围了过来。我清了清嗓子,唱了两首歌。不知道是因为紧张,或者是他们屋确实在潮了,导致我的破吉他跑了调儿了,反正唱得不在调上,只是哼哼哈哈地唱完了。
最后,他们听我唱得实在不在行,就把我嘘了一顿,说我吹牛了,弹不怎么样。
是你们非让我来的。
到快元旦的时候,我和王建昌两个人已经学会了不少曲子,主要是Beyond乐队的。像《真的爱你》、《岁月无声》、《长城》、《光辉岁月》。还有一些当时流行歌曲,如光良的《童话》、网络歌曲《猪之歌》、庾澄庆的《情非得已》、任贤齐的《对面的女孩看过来》之类的歌曲,这类歌和弦相对简单,也比较好唱。
卷毛王建昌的吉他水平比我高,他学得很认真,投入了非常多的时间。后来我才知道,他那时已经决心要走音乐这条路。我俩虽不在同一个宿舍,但练琴时基本都在一块。我俩试着合作Beyond乐队的歌曲,我弹主音,他来和弦,竟然也像模像样。同学们戏称我俩这叫“贱人组合”。对,我的名字也带个“建”字。
后来那一年的元旦晚会上,我们这个“贱人组合”大放异彩。那一晚,每个班都把课桌拉到边上,腾出一片“舞台”,班委们花班费把教室布置得漂漂亮亮,又把提前去集上买来的糖果、瓜子儿、蜜桔等堆到课桌上。教室里就跟婚房一样漂亮,窗户上贴着大红的剪纸,房顶上挂满七彩拉花。真是张灯结彩,热闹非凡。
这一天晚上,我和卷毛俩人成了香饽饽,不等在本班唱完歌,立刻被门口排队的小妹儿拉到另一个班去献唱。别的班听见吉他声,又来抢人。每个班里都把我俩当作明星,又是拿水果,又是给糖,还有的女生恨不得亲到我们脸上来。就这样,嘻嘻哈哈闹了一晚上,我和卷毛都体验了一把当明星的感觉。
那种感觉轻易感受不到,我现在仍然很怀念那一天。后来,我自己在敬老院也有表演过一次,但很无聊,他们不知道Beyond,也不喜欢听歌。
卷毛高中毕业后也没有去念职校,他真的组建了自己的乐队,还编写过几首歌,不知道什么原因,总归是无人问津。后来他们乐队只好在村里转着唱庙会,唱红白事。后来还是解散了,养不住家。
我最后一次跟他见面是十年前吧!那会儿他在一个物流园里拉小车倒货,他也就比那小车稍微高一点。那天晚上我们一起吃了顿饭,然后去KTV,我俩又一起唱了很多歌。
还有,前阵回老家,我看到那把吉他还放在柜顶上,已经落满了灰尘。